海峡西岸经济区规划正式获批
时间:02-17
刘海峰张默
小山刚志瓦妮莎
《规划》提出,要推进平潭综合试验区建设,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发展保障能力,服务两岸直接“三通”等
海峡西岸经济区规划正式获批
2011年03月17日
http://2011年03月17日 09:13南方都市报
地域范围包括福建省全境及浙江、广东、江西省部分地市,陆域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
摘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日前已经国务院正式批准,首次明确了经济区的地域范围,包括福建省全境以及浙江、广东、江西省部分地市,陆域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昨日上午,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在例行记者会上透露了上述消息
南都讯 记者韩福东 实习生 袁璐《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日前已经国务院正式批准,首次明确了经济区的地域范围,包括福建省全境以及浙江、广东、江西省部分地市,陆域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昨日上午,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在例行记者会上透露了上述消息
范丽青说,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具体目标、任务分工、建设布局和先行先试政策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
范丽青表示,相信规划的出台将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动海西在两岸交流合作中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另据了解,规划将海峡西岸经济区划分为三大功能区,即东部沿海临港产业发展区,中部、西部集中发展区,生态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区按照“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原则,确定了“一带、五轴、九区”的网状空间开发格局其中与广东相关的部分,包括“五轴”中的汕头-潮州-揭阳-梅州-龙岩-赣州发展轴;“九区”中的粤东沿海发展区
